“黄金法则”适用于商务交流


最近的一帖子在《广告时代》的《小型代理日记》中,他抱怨营销人员在RFP过程中表现得很糟糕。作者,Jennifer Modarelli白马(一家数字营销机构)将饥渴的机构和潜在客户之间的关系比作糟糕的约会行为。最后一分钟的邀请、迟到、莫名其妙的单口相声,或者更糟的是,完全失约。虽然我不会公开抱怨那些让我们得以生存的公司,但我同意,我们最近看到了很多这样的行为。

我认为最严重的违法者是一家生产我喜欢的产品的公司。我给创始人写了一封充满激情的信。他立即回复了我,感谢我的支持,并同意和我讨论如何帮助他们建立个人形象。他通过电子邮件把我介绍给了他们的营销主管,他问我们是否可以约个时间通过电话交谈。首先,他想看看我们最初的想法。我们通常不喜欢在没有从客户那里获得战略洞察力的情况下产生想法。但我非常了解这个产品线,我们已经向这个受众——妈妈们——推销了很多产品。所以我的团队聚集在一起,想出了一系列创造性的想法。这位潜在客户确认收到了,并承诺下周安排会面。长话短说,我再也没有收到他们的消息。我看到他们自己实施了我们提出的几个想法。几个月后,我才发现他们聘请了另一家公司。在爱情和生意中一切都是公平的,但是一点点的礼貌会大有帮助。我不会以任何公开的方式揭露他们的不良行为。但是,你可以肯定我不会再使用或积极支持他们的产品。最后,拙劣的商业沟通就是糟糕的公关。

当然,潜在客户并不是唯一的罪魁祸首。任何想要雇佣“供应商”的人都应该考虑到潜在公司为赢得他们的业务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它不会永远是买方市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可能需要穿过那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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